今年1月,因为我在推特上批评阿福为中共洗地,阿福在法兰克福法院、科隆法院起诉了我,我的律师非常专业,也非常理解我所坚持的价值,我们赢了两场官司。
今天律师告诉我,他收到了阿福在法兰克福案件中需要承担的费用。因为我的律师费得由他来承担。就像他得承担老雷的律师费一样。
再来和大家说一个陈年官司,2014年,我在推特上批评德国之声亲共作者泽林是「洋五毛」,他去法院告了我,我马上找到曾为斯诺登提供法援的律师团队成员作为我的代理律师。后来他紧急撤回案件;但要求我支付六千多欧的律师费、公证翻译费用。
想得美!他当然是自己支付了这些钱。
后来,我知道他紧急撤回案件的原因,一,熟悉德国法律的都知道,他是公共人物和作者,我有权利对他做出我的评论,批评他是「洋五毛」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二,我想也因为他不想让我看到所有的起诉文件,但是尽管他紧急撤诉,我还是看到了,看到了他起诉我的文件上都有德国之声的标识,而且德国之声还向他提供了我的财务、个人资料。
所以任何时候,只要你诚实,你没有违反法律,都不要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