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战争中的平民伤亡问题?
展示死者照片,特别是儿童的死亡照片,是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干的最高兴的事情。这种照片可以很快地引起不明真相的人的愤怒,让人们忘记战争的性质是什么,忘记真正的屠夫是谁。
关于战争中的平民死亡问题,我在《战争就是地狱》一文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在战争中,军队不会因为可能伤到平民就停止军事行动,战争中军队的底线是“不以平民为攻击目标”,只要这个底线不破,就不是犯罪行为。在此我将给我的观点提供一点国际法依据。
海牙国际犯罪法庭的起诉人办公室曾在2006年2月就美军在伊拉克的行为问题发表过一封公开信(https://t.co/N5ySbIiapj),其中对战争中的平民伤亡问题作了专门的说明:
“根据国际人道法律和《罗马法》,武装冲突中的平民死亡,无论如何严重和令人遗憾,其本身都不构成战争罪行。国际人道法律和《罗马法》允许交战国对军事目标进行适当的攻击,即使确知某些平民伤亡将因此发生。罪行发生的条件是:有意对平民进行攻击,或者在攻击军事目标时确知平民意外伤亡将明显远远超过预期军事价值。”
的确,有不少巴勒斯坦平民死于这场战火,我对此深感遗憾,但如果你想就此指责以色列犯有战争罪行的话,你必须证明以色列有意攻击平民,或者证明该攻击的平民伤亡远远超过军事价值,而且得证明以色列事先明确知道这一点。
如果你能证明,就请拿出来,否则就请停止污蔑以色列国。
——节选自张平《自卫战争的合法性、适当性与平民伤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