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过程中,一位名叫张彭春的中国学者兼外交官作出了重要贡献。起初,不少来自基督教传统的国家的代表主张,像美国的《独立宣言》那样,把人权表述为“人人被造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张彭春不同意,他建议把人权表述为人人生而自由平等(All human beings are born free and equal),他们赋有(endowed)和有资格享有(entitled)各种权利和自由。这种表述可以适用于各种非基督教传统的国家,更好地体现了人权的普适性,因此得到广泛的赞同而写进了《世界人权宣言》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