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程序的两套手段之一:口头层层下达行政命令,责任赖光就不怕事后追责,因为事后追查根本查不到相关文件。所以你注射疫苗出了问题,始终是因为你“自愿”注射,跟党和国家无关。你如果想找地方官员追责,他只会告诉你他只是执行命令,至于命令是谁下达的,你永远查不出来。
这说明一开始就有人意识到要规避事后追责,所以才有这种设计。
再者,中国各级政府从来没有依法执政的习惯和意识:他们不但把上峰的口头示意当成行政命令,还不在乎是否有法律文件或行政命令文件这种常规程序,更有甚者,还要主动揣摩上峰意思,他遵照上峰的暗示行事,因为其他地方政府这样干,他也这样干,而上峰没有明确表态,就说明这是上峰默许的事情。
中国的政治体制就是个集体犯罪、集体卸责的体制,没有任何人对公众承担责任,对官僚来说,唯一会追责的是中央政府:不执行中央示意会被追责,没有准确揣摩中央的暗示和默许也要被追责,反而因为坚决执行中央示意导致一连串灾难,却也可以免责,即使捅了天大的篓子,你也只是被革职或调任保护起来,没有人敢对你追责。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