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網上有些專家在一些節目裡的建議:要禁止的不是工具,要禁止的是內容。我覺得這是放屁💨的說法,而且很無知的想法,對共匪的抖音完全不了解它的本質。
台灣政府真正要做的就如沈伯洋建議的:完全禁止抖音!我的理由如下:
1)抖音服務器在北京,台灣政府禁抖音內容有用嗎?做得到嗎?
2)抖音算法掌控在共匪手中,台灣政府可以要求共匪修改嗎?
3)抖音的存在是國安的危機,是會毀滅台灣的工具,光這個理由就應該禁止抖音而不是禁止內容!民眾黨餘毒年輕人已經是非常好的例子了,台灣社會已經在分裂了,難道要等到台灣丟了才後悔莫及嗎?
4)印度和尼泊爾都可以禁止,為何台灣不行?
5)抖音會收集所有使用者的信息,竊取手機的相片、密碼帳號、地點、電話簿、聽信內容等信息,這已經是國安問題了,難道這理由還不足以讓台灣禁止抖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