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上世纪八十年代主持中央工作时,深得民心的事情就是对冤假错案彻底平反,然而支持胡耀邦主持这项工作的邓小平又为平反冤案至少设置了三大障碍。第一道障碍是邓小平拒绝为反右派斗争平反。邓小平认为反右派斗争是“必要的、正确的”,拒绝改变“反右派斗争运动”的定性,只承认反右“扩大化”。55万右派分子得到改正,最后还留下几十个右派分子不肯摘掉帽子。而胡耀邦绕开这些坎坎,为99%以上的右派分子摘帽子,安排工作,大胆启用。后来担任总理的朱镕基、担任文化部长的王蒙都是1957年的右派分子,正是在1977年胡耀邦平反冤案后被真正解放,一步步走上重要岗位。但是,得到“改正”的55万右派分子,约200万中右分子、内控右派等,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平反昭雪和应有的赔偿,因为邓小平是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五人小组的组长,他最终仍然肯定反右派斗争是正确的、必要的,阻碍了胡耀邦的“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一切不实之词,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等正确主张的落实。胡耀邦认为,对过去的疑难案件,哪怕是毛定的批的、圈阅同意的,只要是错了的,都应该实事求是地予以平反改正,而且在哪个场合或范围弄错的,就在原来的场合、范围内平反改正,有的还得登报,消除影响,不能含含糊糊。
邓小平设置的第二道障碍是拒绝为”高饶反党联盟“事件平反。关于”高饶反党联盟“的冤案,胡耀邦是赞成平反的。杨尚昆在公布的《杨尚昆日记》中透露,中共早在60年代就准备把饶漱石从”反党联盟“中解脱出来,恰好遇到了”潘汉年案件“,饶漱石是潘汉年的领导人,罪名反而加重了。到了文革前夕,又拟解脱时,饶漱石又进了秦城监狱,反正高饶不成其为联盟,饶漱石至死没有平反。至于高岗,毛泽东是把他作为真正年轻的接班人培养的,1952年”五马进京“时,高岗担任的职务远远高于其他”四马“(邓小平、邓子恢、饶漱石、习仲勋),是国家副主席、军委副主席、政治局委员和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这是一个同国务院平行的经济内阁,周恩来作为总理只管外交部,重要的经济部门都归高岗管。高岗正是根据毛泽东多年对刘少奇公开的和内部的批评与暗示,特别是批评刘少奇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巩固论,主动过早发起了对刘少奇、周恩来的攻击。邓小平一再强调不能为高岗平反,邓小平批评胡耀邦,这样的案子你还敢平反?“你糊涂!”当年正是邓小平和陈云向毛泽东密报高岗在拉他们反刘周。高饶反党联盟案件是中共建政后党内第一个大冤案,平反的意义和影响重大。在文革后的全国性平反冤案,高饶冤案没有平反,至今也未能平反,阻力主要来自于当年批高饶联盟的领导人之一的邓小平。
邓小平为平反冤案设置的第三道障碍是为刘少奇平反时,把主要责任人由毛泽东推给“四人帮”。1980年2月29日,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这个决议完全回避了毛泽东发动文革、打倒刘少奇的错误目的、事实与责任,把罪恶完全推到林彪、“四人帮”身上,不符合客观事实。
明明是毛泽东在1966年8月撰写针对刘少奇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毛泽东1970年12月18日回答斯诺的问题:“你什么时候明确地感到,必须把刘少奇从政治上搞掉?”毛泽东答道:“那就早了,1965年1月‘二十三条’发表,‘二十三条’中的第一条就是‘四清’的目标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场刘少奇就反对。”
邓小平为胡耀邦平反冤案设置的三道障碍,限制了平反冤案的广度和深度,并留下了极其严重的思想上、组织上、政治上的后遗症和禁区,特别是不能像苏共深刻批判斯大林的错误那样,全面公开客观评价毛泽东,清算毛泽东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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