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以前是有驕傲節遊行的。上次和人介紹那座城市的時候,說到這裡就會想哭。
記得第一次被捕,警察看著我那時推特頭像邊上的「🏳️🌈」,問我這是什麼,我說是LGBT的標誌。又問我,LGBT是什麼意思,我說代表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
他問,那是個什麼樣的組織?以前組織過什麼活動?我沈默了好久,說,我該說什麼好。
第二次被捕,這四個字母成了他們向我陳列的一條條罪證之一。到現在也不會忘記,他們的眼睛像鉤子似的盯著我,想從這四個字母裡努力掏出一些含義、一些罪惡的隱喻、一些他們痛恨的意識形態。
無數次,想去問看守所裡的管教,你們恨我嗎?你們真的那麼恨外國嗎?最終也沒有問出口,我甚至不知道想聽到他們說出哪種答案,是嚴厲的喝斥還是眼神中的猶豫不語。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要為那些傷害我的人感到難過,他們會有一天明白嗎?會有一天放下仇恨嗎?
請你們告訴我,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