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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据《百年潮》和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话说刘少奇》所述,定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的“证据”,是根据八个所谓“知情人”的“供词”。文革爆发后,“中央文革小组”的专案组得到辽宁“造反”组织的报告,说刘少奇1929年曾在奉天纱厂被捕过,是否也应查一查。这样一个由15人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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