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推翻早前的裁决,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违法传播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使之成为香港回归以来第一首禁歌。
根据上诉庭5月8日颁布的裁决,以任何方式广播、表演、印刷、出版、销售、分发、传播、展示或复制该歌曲,包括改编版本,而具有中国《香港国安法》等法律所定义的煽动分裂国家、侮辱中国国歌意图,均可能触犯藐视法庭罪。
政府一方上诉时引述《愿荣光归香港》作曲人受访称“音乐是凝聚人心最强武器”,可被用作煽动推翻政府,而按警方统计此曲被误认作香港国歌逾800次。上诉庭庭长潘兆初在判词写道:“这首歌的作曲者本意是将其作为一种武器,而它已经成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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