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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扬言跳轨自杀被判刑】2月8日,武汉轻轨1号线友谊路站,姚某称因债务问题欲跳轨自杀,被工作人员劝阻。事件造成1号线停运40多分钟,沿线约30万乘客滞留,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因扬言跳轨自杀被追究刑责在我国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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