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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回应“11.15”猥亵他人案】饭店经营者曾某在林某鹏已被控制,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的过程中,再次用脚踢打林某鹏头部。公安机关在肯定曾某等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同时,对曾某在已制止违法行为后再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过当行为进行了普法教育。综合考虑动机、情节、后果等因素,对曾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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