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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眼”外包 企业交管四六分账】在成都,“电子眼”外包后,作为回报,四川浩特从每一个交通违法行为人缴纳的100元罚款中,以“单个合格证据成本”的名义分得39元。换句话说,获得的利益分成高达39%。财政不足,警力不足常常被当做“电子眼”外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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