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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队长的“秘密”】曾任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政委,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等职的胡金万,他靠“借”钱不还大肆敛财,将赃款用于投资办矿、炒股、购房等。在长达21年的时间里,他索贿、受贿869万多元,2020年5月25日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获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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