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stats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发布时间:
1
数据加载中
Markdown支持
评论加载中...
您可能感兴趣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