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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爆炸案一审宣判:49人获刑 涉事公司董事长死缓】天津二中院和滨海新区法院等9家基层法院作出一审宣判,4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行贿罪,予以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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