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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堕胎问题,在两难之间如何取舍,一定会有大量矛盾,太过复杂,我没有具体的意见我的意见重点是,法律条文如何制定,司法实践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我觉得主要决定权应该属于女性比如由女性全民公投决定,或由女性选举的女议员女法官来决定或者至少女男投票权应该是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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