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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24条争议不断 法官称为国家一级法律错误】法官王礼仁看来“二十四条”与《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相对立或割裂。法条中说:“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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