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年代了还在搞这种“利用平民打掩护”的反人类战术?
“闲时是民,战时是兵”,“每一艘渔船都有渔民,只要西方在演戏之中,误伤我们渔船…..” 这些外宣对“渔船渔民”的真实身份都豪不掩饰….
《日内瓦第二公约》第13条规定,任何参与战争行动的船只,都应该明显地显示其国籍和军事性质,并且不得假冒或掩饰其真实身份。
•国际人道法委员会(ICRC):
◦“战争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使用假冒或掩饰的手段,以误导对方或使其违反国际人道法。”
◦“战争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假冒对方的军事人员、设施、装备或标志。”
◦“战争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假冒平民、非政府组织、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的人员、设施、装备或标志。”
•海牙公约:
◦《海牙第四公约》第23条规定,战争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使用假冒或掩饰的手段,以误导对方或使其违反惯例法。
◦《海牙第十公约》第3条规定,海上武装部队应该明显地显示其国籍和军事性质,并且不得假冒或掩饰其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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