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问题来了,今后体外射精是否也是违法行为?
公元前1400年,《圣经·旧约·创世纪》第38章记载:犹大对俄南说,为了你已离世的哥哥生子立后,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这是作为弟弟的本分。俄南知道生子也不归自己,同房的时候便将精液射到地上。俄南的做法在耶和华眼中为恶行,耶和华便让他去死。这是历史上最早的关于体外射精违法的记载。
穆斯林圣训集记载(1442),圣人(真主的称赞、祝福与安宁属于他)被问到关于体外排精的问题,他说:“这是隐蔽的杀害婴儿。”【“阿兹勒”就是男子在性交中将要射精时,离开女性的阴道,而在体外排精,在我们看来,在任何情况下这都是可憎的,无论女方同意与否,因为这有碍繁衍后代,因此,在圣训中称之为“隐蔽的杀害婴儿”,因为这样切断了繁育后代的途径,就如同杀害婴儿一样。】
难道要倒退到3000年前?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