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草除根
马不停蹄地紧张采访。我的采访本上记载了越来越多的血色文字。……
某村大杀牛鬼蛇神,连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先杀其父母,后用绳索往孩子们脖子上一套,拖上就走。有稍大的孩子,认得是常来家打牌喝酒的熟人,叫道,XX伯伯,你莫开玩笑……。话音未落,已被套住喉咙。案卷上凶手们的供词 :“我们套上就跑,背后大路上就练扬。……”没到地方,孩子们大多已被勒死、拖死,连哭都没哭一声。把孩子们扔进一废弃的防空壕,再抱起大石往里砸……。
一家夫妇,男人有出身问题,女人却是百分之百的贫下中农。女人抱着即将被杀害的几个(三个?)孩子哭成一团。她的要求不高:“给我留下一个最小的也好啊!”但民兵们毫无人性地连她怀中正吃奶的孩子也一起套走。〔二访广西,在游花山崖画时,几位广西诗人也给咱们讲了类似细节:母亲忍泪给将死的孩子换上新衣,说叔叔们要带他去外婆家。天真的孩子怎知这是他幼小生命的末日,欢天喜地而去……〕——杀孩子斩草除根,这中华民族的封建国粹,在我查阅的案卷中多有记载。最“人道”的是行刑前鉴别男女性别,杀男留女。一案卷中载:一凶手抱起孩子一摸,说是女的,又一凶手上前复查;组织者仍不放心,又亲自检查,小女婴方得幸免。据多人向我提供:桂北融安县便有一条“寡妇街”。一条街的男人和男婴均被屠戮殆尽,唯存女性。
杀完人,便杀被害者的猪鸡鸭鹅,贱价拍卖家产,买酒“庆功”,行同盗匪,无耻之尤!这个去县城仅二华里左右的村庄(其他村也杀),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一晚,巡逻民兵无聊,想进某家坐坐。拍门声惊得主人喃喃自语:“该我了,该我了……”马上悬梁自尽。民兵们听到响声,砸开门将他救活。(此人文革后任生产队长。)滥杀无辜、人人自危之状,可见一斑。
晚上,我通过县处遗办邀请的一位中年农民如约而至。此人声音低沉,少语寡言。但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在一本秘密日记上逐日记录了该村的大屠杀。我问他要日记,可惜(日记)在清查处理案件时交给了工作组,大约已作为证据而归入某级档案。他低沉地向我追述了种种惨无人道的事件和细节。最后我才发现:正是他后来出于深深的同情娶了那位连吃奶孩子都未能保住的女人。那女人又生了几个孩子,都已上学了。……八三年后“处遗”时,凶手们要上门赔罪,女人拒不接受。后来在有关人员“说服动员”下,勉强同意。于是凶手们带上几斤点心,几斤肉,跪下赔罪。女人在有关政策的“教育”下,接受了凶手们的赔罪,将血海深仇一笔勾销,还含泪给凶手们倒茶。
--"广西吃人狂潮" 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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