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政府如何要铁了心要对付地产商,要把地产商老板都抓去坐牢,办法多的是,甚至都不需要动用查税这一终极杀招。
最简单的一条:所有地产商都有严格的“资金归集”规定,也就是各分公司账上只留可用两周的资金,所有盈余资金必须调拨总部。类似恒大这种,分公司账上甚至只允许留可用三天的钱。
这种搞法,直接就违反了房地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性质上就是刑事犯罪,没什么可争议的。只不过之前大家习以为常而已。现在市场不行了,楼盘纷纷烂尾,那么挪用资金就是犯罪,集团层面从老板到所有挂总字的,全部坐牢,没一个冤枉的。
这就是现在的地产商一个个都非常老实,没一个敢跳起来搞事情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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