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义:吴法宪说,出庭前,特别法庭的审判员警告他:在庭上可以发言,但不准推翻起诉书上的罪名,否则要判重刑,所以他「下了决心,不申辩,反正申辩也没有用。」然而,判决後,他对所列「反革命罪行」耿耿於怀,认为「说我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真是天大的冤枉,完全是强 加於人的不实之辞。这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向我出示过任何这样的证据……正是因为我在文化大革命中盲目地贯彻执行了毛泽东的指示,才犯了各种各样的错误」。
第二,判决书中说他「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也根本不是事实。
「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赏识和一手提拔分不开的。毛主席亲自提名,使林彪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还决定在党章中明确写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一切都不是林彪夺权得来的,而是毛主席亲自选择和安排的」
「林彪已经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丶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和党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还有必要冒着和毛泽东对抗的风险,拿着实权去争国家主席这个排名远远在後面的虚权吗?就算是林彪想当国家主席,通过正当的竞争丶竞选来争取,这应该是一个党员丶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绝不是什麽犯罪行为。」
「从九•一三以来,我一直没看到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林彪直接策划了政变和谋害毛主席的行动。
在文革中,只有毛主席自己或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号召过在全国的夺权。相反,由於林彪丶老帅们和我们的反对,在军队中,除了一些文艺团体和部队院校以外,任何军事机关和部队都没有夺过权。
全国廿九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是毛主席丶党中央批准夺权的」「在文革中,我所参加的中央文革碰头会议丶军委办事组和空军党委,都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组织领导的机构,不是什麽反革命集团」「我是林彪的老部下,党的组织原则规定下级服从上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能超越这个框框的。
事实上,在我同林彪多年的接触中,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有关反对毛主席的只言片语,更不要说是有关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和搞政变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