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经营报》总编李佩钰,近日因贪污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刑13年6个月,在媒体界引发强烈震动。因为类似李佩钰的媒体领导,类似《中国经营报》的媒体,还有很多很多。对于媒体来说贪污罪和强迫交易罪,其实就是通过负面新闻报道来找企业敲竹杠,让已经被曝光或者威胁要曝光的企业投放广告而已。但对《中国经营报》李佩钰的定罪另有原因,所谓贪污罪、强迫交易罪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口袋罪”。
《中国经营报》创建于1985年,创办人是几名关心农村问题的青年学者,其中王彦出资5000元,到1990年,该报才找到挂靠单位,社科院工经所。也就是说,这份报纸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创办之初并不具备媒体所需要的“资质”,直到后来找到挂靠单位,才算名正言顺。李佩钰1986年进入该报工作,历任编辑、记者、记者部主任、发行部主任、副总编,1994年被任命为总编辑。
《中国经营报》又和一般官方媒体不同,至少在资产关系上,工经所从未对报社注入过任何资金,也没有提供国家干部编制,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也没有提供过,《中国经营报》的记者编辑在北京实际上属于“三无人员”。
直到2013年工经所才发出一份文件,认定报社为国有事业法人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在贪污罪事实部分,起诉书认为:2017年到2021年7月,李佩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其他人侵吞报社以及下属公司的公共财物4440万元,其中,李佩钰涉案合计约730万元。
在接受立案调查、留置期间,有关部门又倒查二十年,认定李佩钰还涉嫌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礼品礼金等合计59万元。两项共计790余万元。
在强迫交易罪部分,起诉书认为:2014年以来,李佩钰作为报社主要负责人,主导采编经营一体化、捆绑考核的经营模式,通过发布企业负面报道等方法,对相关企业形成强迫威胁,合计交易金额32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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