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黑警将把牢底座穿!
明尼苏达州的这位警察,当年用膝盖跪在别人头颈上9分钟,被判刑22.5年。
他的律师试图以当时游行和报道影响陪审团的公正,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被拒。
这会令到相当的一部分华人“掉眼镜”(广东话)!
他们无论如何不明白生命的意义,即使长期地生活在这样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家。
老是去纠结受害人之前做了什么,感觉是到监狱里强奸女犯人就是无罪;别说那是一条人命,换成一只狗,在美国仍然是有罪。
多少华人把移民的机会给“浪费”了,为什么不可以让给别人? 我经常对朋友说“欢迎移民”,但能不能多来一些“好人”。
打引号是我对好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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