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杨伟光和韦君宜笔下的那位纪检委员是同一个逻辑:韦君宜在《思痛录》里写到这样一件事:‘四人帮’垮台后,韦君宜以工作组成员的身份下到某县调查,发现有两起人命案,一个是被打死,一个是被逼自杀,一望而知是冤案。然而,当他们试图改正时却遇到想像不到的阻力。地委明知是冤案,但就是不肯改正。幸亏当年中央正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这两个案子好歹有所‘纠正’,不过只是轻描淡写,根本谈不上伸张正义,而对制造冤案的县委彭书记也没有进行应有的惩罚。
韦君宜写道:就这样,‘白死的人命,没法再追究,甚至无权再追究。我懂得了这一点。那个地委这样处理,也有他们的道理,并非袒护彭书记。‘如果都要追究起来,事情怎么办呢?一个地区的事,压下葫芦起来瓢,十几年前的冤案都拿出来翻腾,局面不整个儿都乱啦?’--这是过了几年之后,一位经常下去的纪检委员劝说启发我的话。她认为一个记者这样做就是想把局面搞乱,有罪。她的话使我越想越觉得有理,同时越想我越睡不着觉。’
韦君宜发现,那些坚持维护冤假错案的人竟然也有他们的‘道理’。正因为案子是冤的、假的、错的,正因为冤假错案是那么严重,那么普遍,所以不能翻,一翻就把‘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给搞乱了。所以,那些践踏正义、制造冤案的人可以原谅,那些要求伸张正义、平反冤案的人才是害群之马,必须严加惩处。于是有很多人,就像那位纪检委员那样,以稳定大局为名,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反倒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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