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永远的校长”江平12月19日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4岁。江平堪称法学界的良心,被誉为“民法泰斗”,也是知识界的一面旗帜!生前参与了《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起草、制定,深受法律界知识界乃至社会各界的推崇和尊重。1983年至1990年,江平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1988年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0年2月15日,因支持六四学生民主运动,被司法部党组免职。
江平1948年到1949年在燕京大学新闻系学习。1951年8月,就读于苏联喀山大学法律系。之后,转入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法律系学习。1956年底,江平以全优成绩提前一年毕业,回国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1957年春天,27岁的江平找了19位青年教师,联名写了一张大字报给党提意见,结果遭到整肃,被打成“右派分子”。他在苏联相识、结婚不满一个月的妻子迫于政治压力跟他离婚。之后他被发配到北京西山劳动改造,在一次抬钢管过铁轨时,由于身心疲惫,被风驰电掣的火车带倒,直至拖出几十米远,性命虽然保住了,但被火车车轮碾碎了一条腿。
江平经历长达22年的右派生涯,在文革中也是被重点批斗下放的宪法学者。直到1978年的秋天,才从延庆中学回到刚刚复校、还没有招收学生的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49岁的江平右派身分才被“彻底平反”,恢复助教身分。他所带领的中国政法大学,这个期间培育了莫少平、浦志强等诸多维权律师。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期间,他发表公开信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并鼓励师生示威抗议,甚至公开为民运人士辩护,公开呼吁废除劳改劳教制度、公开要求宪政民主。
多年后,江平回首往事时说:“对我们这代人来说,(经历坎坷)并不是个别人的。我们唯一能够得出的人生感悟是,这是制度使然,而不是个人的悲剧。因为像我这样命运的人,恐怕是几十万,我们应该从国家的制度上去反思。”
江平2007年接受访问时坦言:自己只向真理低头;对法治天下的前途感乐观;而呐喊是每一名知识人的责任。“我现在所能够为社会做的还是呐喊,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时间内、范围内、影响力的度上,我尽量为中国现代应该有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做一些呐喊。呐喊总是能起到一些作用。”
江平曾著书《我所能做的是呐喊》及《私权的呐喊》。他在个人自传《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曾解释为何选择“呐喊”这个词语,表示是受了鲁迅的启发,“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形势越来越严逼,也就是说外面的环境越来越恶劣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呐喊,不管你用了什么字,呐喊是在情况比较恶劣的情况下,人们去呼吁的一种声音。”使用“呐喊”这个词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他解释,现今中国法治建设的情况下,要将这两个方面很好结合起来,“我始终在思考,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要么你善于斗争而不敢表态,或者你敢于表态,有时候又失去分寸。”
对于中国过去的政治运动,江平认为运动遗留下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培养了一种不敢说真话的习惯。他指中国真正敢说真话的知识份子比较少,认为这是知识份子的软弱性,“这种东西也不能太多地责怪当事人。”他认为自己尽量做到了说真话,“不去诬陷别人,不去往上爬,不去为了追求官职而昧掉自己的良心,我觉得尽量做到这一点,是我一生最大的愿望。”
江平曾公开回应1989年六四事件发生前后的情况。当时曾在学校门口堵过学生,称自己作为校长要为学生的安全负责。并明确表示支持学生:“我表示三条意见:第一个学生是爱国的,第二个动用军队是错误的,第三个党内没有民主了。说完话后我也觉得这校长绝对不会当了,因为我说了跟中央不同的意见了,这就是我当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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