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是偉大的香港媒體人,六四之後他創立了香港堅持獨立自主,報導真相的《蘋果日報》和相關的三家公司,辦報30餘年,他始終代表着香港的自由與法治精神。他從72歲半,已經被關押到76歲整,依照香港國安法,還要永久把他關押下去,他的案件不設陪審團,三名法官是國安法指定的。1月2 日繼續開庭審理,他起身聆聽了法庭书记向他读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共四罪之後,在這間要埋葬香港法治的法庭上,他發出洪鐘大呂般的聲音:不認罪(not guilty)。這是振奮香港民心的聲音,向黎智英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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