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此前发表过一篇社论,标题是“最好的承诺是放手和放权”,接着又发表了新的社论,“法治经济才是最好的市场经济”,在日趋严酷的政治高压下,财经媒体围绕着经济话题发出的哀鸣,并不可能改变经济颓势和人心涣散。一财颇费心思遣词造句说起了法治,所谓法治就是法最大,法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尤其是公权力组织,典型如政府、执政党、军队、立法组织、司法组织等)任何个人(典型如官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和各级行政长官)的社会活动都必须受法律的规范监督约束制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包括宪法和立法法的产生和改变,也必须服从民主法治原则,服从宪法和立法法。立法和变更法律须遵从民主、科学、正义协调统一原则。对于权力相关主体,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要求必须为。对于普通民众,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治,是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之精华。“以法治国”是法制。秦始皇以及历代专制统治者都在“以法治国”,用法来统治国家,用法来统治人民,它不是法治。
一财社论回避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在中共一党统治下,怎么可能有法治,怎么可能实现法治,就连谈论法治都如同与虎谋皮。香港在英国殖民时期的繁荣,除了自由贸易的诱惑力,国际公认的法治体系和公民社会发挥了关键作用,而今天中共首先摧毁的就是香港独立的司法体系,一旦香港的法治体系被摧毁,昔日的繁荣将沦为过眼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