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
1984年,张瑞敏来到濒临倒闭青岛电冰箱厂。那个时候厂里只有600人,在张瑞敏来之前,厂长已经走了三个。工厂负债累累好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工厂里臭气熏天,只有一条烂泥路,每逢下雨天,“必须要用绳子把鞋绑起来,不然就被烂泥拖走了”。工人们上班打着瞌睡,想来就来、想走便 走,旷工之严重,甚至到了“10点钟时随便在大院里扔一个手榴弹也炸不死人”的地步。
张瑞敏到任后,迎接他的是53张请调报告。为了整顿生产秩序,他推出了13条规章制度——青岛电冰箱总厂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其中第十条规定“不准在车间随地大小便”。很多今天的人看到这些规定都会觉得好笑,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恰恰是这些规定,让厂里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规定贴出后,有一个人大摇大摆扛走了一箱原料,第二天张瑞敏就贴出布告开除此人。制度的有利执行,让车间里随地大小便的人没有了,生产环境有了改善,抽烟喝酒的人没有了,迟到早退的人也少了很多,工厂有了工作气氛和干劲。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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