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去湖南某地抓捕一个逃犯,按照行规,找到当地派出所布控。这种追逃协作,公安部当年明文规定需要支付协作费用500块。但这个价格在实际协作中根本行不通。越是穷地方,越要仰赖这种经费来源。
湖南警察最滑头,可以说认钱不认人,一向不客气,只要是听说广州来的,基本狮子大开口,那价钱少不了,最低几千,最高几万,价钱高低全看逃犯的重要层度,大家都是行内人,一看逃犯资料,基本上就有数。往往抓人不辛苦,而是事后和当地警方讨价还价很辛苦。
但是当时我们遇见一个特别讲理的,那个乡下的派出所所长是个厚道人,最后只开口要2千。我们大喜过望,完事请他吃饭,他说我还有个不情之请……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以为他要反悔加码。没想到他慢悠悠的说,我们派出所有辆破车,平时没法开,因为没钱加油,你能不能给我们加一箱油?
我会心大笑。当即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