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中生有的川普案难产。法官提出所谓的4-4-4判决方式,看来也无法作出有罪判决。据说法官要让陪审团成员放假回家。这样他们就有更多的时间和方式来给陪审员施加影响和压力。自从30多年前来到美国,我还从来没有听过一个案子这么荒唐可笑,不,是可恶!不要说我少见多怪,我前妻是纽约检察官。我们在一起生活了20年,其中有10年以上她在检察官任上。她经常回来跟我分享她处理的案子,很多案子离奇得离谱。但是,从来没有一个法官企图用这种方式给人定罪!美国最令人羡慕的就是陪审团一致裁定原则,也就是任何刑事犯罪,都必须经过12名陪审员一致同意才能定罪。辛普森案就是因为其中有黑人陪审员无法得到一致认定有罪,才被无罪释放。这样做利弊互见,有利的方面是能尽量避免冤狱,不利的地方是让一些不法之徒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这次针对川普的裁决,法官居然想出来这样荒诞走样的裁决方式。如果这样也可以,今后他们要法办任何人,都易如反掌。比如这次川普最初被起诉30多条罪名,他们也可以采取1-1-1-1-1-1-1-1-1-1-1-1做法,即只要每个陪审员认为其中任何一条罪成,就可以定罪。太可笑了。太无耻了,太嚣张了!
我们且看他们如何继续表演!至少现在2/3美国人认为此案纯属扯淡!请继续,如果他们不在乎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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