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不少简中人士对加州的评论,一方面鼓吹加州是美国最宜居、最富裕之州,另一方面又厌恶加州到处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对容留无家可归者的加州政府当局深恶痛绝。在纽约的不少简中人士,也对纽约政府当局容留无家可归者深恶痛绝。
三十多年前我在广州,也曾看到过当地原住民对外来妹、捞佬、北佬及街头流浪乞讨者的厌恶,但经过媒体的宣传引导,歧视外地人和乞讨者的社会风气早已大为改善。
我想问这些简中人士:美国有法律禁止自由迁徙和流浪乞讨吗?美国应该立法禁止自由迁徙和流浪乞讨吗?民主党领导的深蓝州容留无家可归者不是一种文明进步吗?这些无家可归者骚扰过、危害过您和他人的私有空间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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