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4月,该县(互助县)红崖子沟公石郎大队窝子生产队农民马贤珍当生产队长,可全队150多人已经有40多人饿死。他的70多岁的老妈妈对他说:你当生产队长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救人,不然全队的人都饿死了,你给谁当队长?在母亲的启发下,他冒着瞒产私分就要坐牢甚至杀头的风险,将生产队仅有的4420斤粮 食偷偷分给社员,还将生产队4只羊换了800斤蔬菜分给社员。他知道就这点粮食、蔬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主动带领社员到山上挖野菜,渡过难,使生产队饿死人状况暂时停止。可他的行为很快被生产大队干部发现,报告公社,于是公安局以“坏分子”罪名将他逮捕,被法院判刑5年。
丹麻公社丹麻大队红山生产队队长戚元法,眼见全队117名社员饿死51人,他感到如不采取措施,全队的人都得饿死。可是生产队已经没有粮食。一天晚上,他带领身体尚能动弹的7个社员,偷了大队几百斤青稞,没有磨成粉,连夜偷着煮熟,挨家挨户送到社员家里,天还没亮,被大队干部发现,报告公安局,公安干警来抓他,没有饿死还能动弹的社员为他送行.其中一位69多岁的农民对执行民警说:我们生产队100多人,现在只剩下50来人,要不是戚队长给我们分点粮食,恐怕都饿死了。公安同志,我们只要求一件事,你们不能虐待他,不能把他整死,我们还等他回来救我们呢。公安局以“坏分子”罪将戚元法带到县城集训队集训3个月。一个月后,戚元法死在集训队。而这个生产队最后只有18个人没有饿死,幸存下来。
---尹曙生:草菅人命的公安工作“大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