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买东西一出问题,都把自己当成完美的受害者,跑网上哭哭啼啼、义愤填膺,卖惨卖愤怒。但他们大把掏钱买入时,却兴高采烈,甚至打爱国旗号卖自豪(像胡锡进买股票、小粉红老紫红买处女车厂的电动车),看不到他们对自己、自己的家人、自己的钱财有任何责任感。花大钱时,要多少有点due diligence,这是正常消费者都有的人间常识。如果像正常消费者一样,消费行为不违反常情常理,买了东西被欺骗,这值得同情。如果消费行为违反人间常情常理,或者属于表演爱国,跟爱国商家半推半就,愿打愿挨的模式,买了垃圾产品,等于求仁得仁,用劳动人民的话说,就是活该。没什么好抱怨的。
再完美的法律和制度也救不了没有责任感的傻球。很多神州才俊把法治理想化,以为在法治国家,国民就像法律机器上的部件,有条不紊地自动运转。那是一种没经历过法治社会的文人想象。法治能运转起来的前提是国家有基本责任感的公民,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在买大件时像个负责任的消费者,有正常消费者拥有的常情常理和due diligence。如果爱国,支持国货,或支持新技术,知道这种产品的质量大概率会有问题,还去买,这属于为了理想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电动车是红色基因土皇帝扶植的重点产业,不但撒大钱补贴,而且开动全国的肉喇叭高调宣传。去买这种产品,属于爱国行为艺术,跟正常消费不搭界,买到劣质产品,不是什么受害者,顶多算自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