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问题
在1959年到1961年的大饥荒期间,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与河南的“信阳事件”同样惨烈的事。虽然通渭饿死人数比信阳少,但通渭饿死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接近三分之一,远远高于信阳八分之一的比例,甚至还发生了人吃人的惨剧。事情曝露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共甘肃省委将这个事件称之为“通渭问题”。
通 渭县大量饿死人的事,除了高层以外,对外严密封 锁信息,直到几十年以后的今天,外面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
事过五年以后的1965年7月5日,中共通渭县委才就此事件写出报告:《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这个报告称:“全县人口死亡60210人,死绝了2168户,1221个孩子失去了亲人成了孤儿,外流11940人,土地荒芜36万多亩,牲畜死亡33000多头,羊被宰了40000多只,猪、鸡、猫、狗等几乎绝了种,拆毁房屋5万多间,砍伐树木27万多株,农业生产停顿,学校工厂关门,社会动荡不安。”(《中共甘肃省委文件》甘发[65]347号:《甘肃省委关于报送“通渭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报告》)
当时饿死多少人叫“病”了多少人,不能说饿死人。县里指示:“要把他们全部埋掉,‘病’一个埋一个。”县委还指示,只能说这是打扫卫生,不能说是掩埋死人。
2000年8月9日,在本书作者召开的通渭县的老干部座谈会上,几位亲历者讲述了当年的惨状。他们说,通渭县向中共西北局汇报的数是缩小了的,实际是饿死了三分之一。当时,70%以上的家庭有死人,有的全家都死绝了,大量尸体没有人掩埋。
---通渭问题——“大跃进”五十周年祭
杨继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