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香港“反送中”反政府示威期间发生的“8·18流水式集会”案终极上诉8月12日宣判,中国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驳回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前立法会议员李柱铭、何俊仁、吴霭仪、何秀兰、李卓人、“长毛”梁国雄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定罪的上诉。
辩护律师团队坚持有关集会过程和平有序,并引据两起英国最高法院判例,质疑起诉不符合“执行相称性”,过分侵害香港民众集会自由。但终院五名法官一致裁定被告人败诉,并指出香港法庭“不应跟随”上诉方提出的两例判决。
被告人之一吴霭仪听判后说:“这个裁决当然是非常重要,我们还没有时间去详细研究判词,所以现在不合适作出任何评论。但我与李柱铭两人也想用这机会,多谢我们的律师团队,以及一直支持我们的很多很多市民。”
这次判决发生在终审法院三位海外非常任法官相继辞职或约满离任两个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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