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你躲在美国,教唆国内人以暴制暴,没安好心!说件事:有一年,沿海某城市党报改制,我进去当记者,连着两个月都获报社月度好稿件一等奖。第三个月被开除,因为报社新换了社长,而我此前写过一篇批评短斤少两的稿件,那商场老板是社长的弟弟——官场关系盘根错节。令人错愕!报社委托副社长催我办手续,好吧,我走,给赔偿金。报社不给,还让保安把我堵在门外。我天天半夜打副社长电话,让他无法休息。他无奈,约我进报社谈判。我们在办公室吵起来,我发狠说:“老子把你推下去。”他在九楼。这老小子吓坏了,报警。警察来了,我拿着《劳动合同法》说:“我要我的赔偿金。”警察离开。报社还不给赔偿金。我就在上班时间守在报社大楼下,一见副社长就上去要钱,让他把脸丢尽了……几天后,叫我来报社,给了我8000元赔偿金——这件事写在《暗访十年》第一部。所以,你不要怕,你占理,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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