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关于“残害生命”,“虐待儿童”
说到“残害生命”,“虐待儿童”,在电影《霸王别姬》里,有戏班子训练学艺儿童的几个镜头。看到班主严酷的训练方式,一位美国朋友惊呼:”这不是虐待儿童吗(child abuse)?“
体育运动本来旨在健体强身,可是有个医生对我说,和其它各行各业的同龄人相比,运动员的伤病率是最高的了。这话或有夸张,但并不离谱。一般人参加体育运动是为了健体强身,但运动员不是,运动员是为了争冠军,破记录,拿金牌。
要成为千万人、亿万人中最佼佼者,运动员就必须作出远远超过常人体能限制的非凡努力。无怪乎有句俏皮话要说:“运动员就是努力锻炼以把身体搞垮的人”。
例子不胜枚举。譬如美国体操选手菲莉普丝(Kristie Phillips),菲莉普丝从八岁起开始接受密集训练,为了减轻因青春期发育而增加的体重,教练强迫她服用泻药、甲状腺药丸、利尿剂。在一次训练中,她左腕折断,为了不耽误训练,她每天不得不服用十二颗止痛胶囊和六颗消炎片。如此训练达三年之久,但尽管这样,菲莉普丝还是在奥运选拔赛中名落孙山,数月后她割腕自杀,幸被救起。还有一位奥运体操选手,由于长期高强度训练和不正常的饮食方式,二十二岁即死于厌食症与贪食症的并发症。她母亲说,女儿之所以身体坏成这样,“百分之九十九是因为体操”。一项研究表明,美国大学女运动员有三分之二饱受月经失调之苦。一代拳王阿里,刚满四十岁就患上严重的帕金森综合症,口齿不清,面部僵硬,行走困难,双手颤抖,那身体没人看了会羡慕。这还是极个别有幸登上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一将功成万骨枯,有多少运动员付出了血汗与青春,到头来无名无利,只留下一身伤病。手头缺少中国的材料,但想来中国运动员类似的问题也不会少,恐怕更多更严重,相信每一个读者都能从身边找出具体的事例。
我决不是反对体育竞赛──以前我还写过一篇“论体育精神”。我这里提到体育,提到运动员从事超常训练的风险与代价,无非是反诘那些附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人:你们为什么不用同样的逻辑去取缔体育竞赛呢?你们说法轮功害人不浅,可是按照同样的逻辑,体育竞赛不是害人更深吗?
摘自《从法轮功现象谈起》(2000年4-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