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強姦犯魏京生 #DNA親子鑑定案 的進一步說明:近兩天,誹謗案被告黃慈萍再次散佈謠言,其中之一是聲稱我在家事法庭案中要求法官給我女兒「改姓‘魏’」。這提醒了我,即使是不言而喻(common sense)的事情,還是需要一而再地公開重申——
魏京生的強姦情節,是我明明白白寫進了家事法庭訴狀的。因此,親子鑑定絕非為了「改姓」。這次提醒了我,為明確這一點,今後介紹案情時,#魏京生 這名字前面,一定不能再忘記加上「強姦犯」三個字。
此外,我們母女對黃慈萍的誹謗訴訟也有進展。我們的律師王代時( @timeswang)昨天代表我們,按時遞交了與被告黃的律師團隊(由三位大律師組成)溝通後敲定的《現狀聯合報告》(Joint Status Report),因篇幅不長,故全文直接附上(見下)。主要內容是敲定雙方接下來取證階段,錄取口供所需花費的時長,為不超過35小時。除此還有些情節,另吿。
忍不住再多說一句。與當初魏案如出一轍,被告黃慈萍也提交了一份反訴狀。在得知她要反訴時,我絞盡腦汁猜測,迫不及待想知道她能反訴我們母女什麼。等到打開看時,我和律師不約而同都驚呼counterintuitive,因這反訴狀,用一句話概括就是:「我咬你的時候,你居然喊疼。」
所以也跟魏的反訴狀一樣,我們對黃的反訴狀愛不釋手。當初在魏案中,我方沒能及時抓住魏因反訴而必須承擔的舉證責任不放,眼睜睜看著魏在我方提出 #DNA鑑定 動議後主動撤銷反訴。雖然法官對魏的反訴做出的是懲罰性「帶偏見判撤」的判決,但就此也讓他逃脫了DNA舉證之責。
有了前此的教訓,加上有了Times成為我們的代理,這次我們不可再錯失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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