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说到“暴政”。简体字中文世界对这两个字在西方政治学中的含义有基础性误解。多年前,曾专门写文章讲过这种误解。西方政治学从起源时代就没少讲“暴政”,比如亚里士多德。美国佬学英国佬,翻译成tyranny,因为翻译问题,大部分中文知识分子望文生义,以为只有残暴的统治才叫tyranny。这是个基础性误解。
Tyranny固然包括残暴的统治,但更重要的是讲抛开法律,武断任性地统治。武断任性地统治能不能干些好事,给臣民点甜头?当然会。世界上不存在只用残暴手段统治的tyranny,那种极端状态只在虚构作品中才存在。
Tyrant — — 中文翻译成“暴君”,误导性更强 — — 给臣民点甜头的时候,大概相当于古代中国书生讲的“仁政”或“善治”。但按亚氏传统,这种“仁政”跟“暴政”一样,都属于tyranny,因为都是不要法律的武断任性统治。
先把这一点搞清楚,思路才能上轨道,去理解17世纪以后英国人和美国人讲反tyranny是怎么回事 — — 不只是说国王太残暴 — — 都革命造反了,这一点肯定是自明的,而是说国王不讲理,无法无天,说话不算数,武断任性,瞎搞,把大家都拖下水,跟他陪葬。革命就是“老子不跟这种傻逼国王玩了”。
知道了tyranny是什么意思,才能一点一点理解像洛克、孟德斯鸠、杰佛逊那些人为什么讲那些话,才有可能理解他们的思路。所谓君主立宪也好、人民立宪也好,无非是为了避免那种武断任性地爽一把,留下后果让别人承担的统治方式。
反暴政不是要废除“集权” — — 国家要正常运转,必须有相对集中的行政权,比如美国总统的权力;如果把行政权搞得太弱,国家会失败,像当年的魏马共和国一样。所以,要有立法权和司法权跟行政权制衡,用法律、常规、惯例等手段监督和限制行政权,让行政当局对自己的政策和行为负责。简言之,就是要把行政权纳入理性的安排。
学会这个,比学会数理化造手机火车头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