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的科普贴——适合小学毕业以上文化水平阅读】在美国大选中,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一般不会改变选民的投票意向。7月份拜登那次辩论是个例外,不是美国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的常态。每位总统候选人的口才和风格不同,驾驭场面的能力也不同。如果一位候选人口才好、风格灼灼逼人、喜欢发惊人之语,支持他的选民自然会寄予厚望——民调领先的情况下,希望他能摧枯拉朽,一举获胜;民调落后的情况下,希望他能扭转局面,反败为胜。但电视辩论对改变民意和投票结果的影响真有那么大么?
哈佛大学商学院的研究结果表明,跟人们的印象不同,电视辩论对改变选民的投票意向几乎没有影响。不仅在美国大选中如此,而且在英国、加拿大和德国的大选中也是如此。这项研究调查了17万2千名不同国家的选民,比较了他们在电视辩论前的投票意向和最后的投票结果,发现72%的选民在离投票两个月前已经决定把票投给哪位候选人,只有15%的选民在大选前的两个月内决定,而且观看电视辩论对他们投票意向的影响微乎其微。哈佛商学院的研究人员称,电视辩论与其说是一个影响投票结果的竞选事件,不如说是一个媒体事件。
NBC电视网在研究了1992年-2012年的6次总统竞选辩论和投票结果后,得出跟哈佛商学院的研究同样的结论:候选人的辩论对改变选民的投票意向和最后投票结果没有实质影响。具体讲,辩论之前民调领先的候选人,辩论之后民调仍然领先,在选举中得到的选民票数也仍然领先。
因为美国独特的选举人制度,有必要区分选民的投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投票结果是选民一人一票决定的,选举结果是选举人票决定的。哈佛商学院和NBC的报告都是研究电视辩论与投票结果的关系,不是总结候选人在电视辩论中的表现与选举输赢的规律。
在美国大选中,最后决定选举结果的是选举人票,而不是选民的投票。2000年大选,艾尔伯特·戈尔(Albert Gore)在辩论前后民调领先——电视辩论没有改变民调,也没有改变选民投票结果:戈尔得到的选票多于小布什,大体与民调相符,却输了选举人票。类似情况在2016年大选中重演:希拉里在电视辩论前民调领先,电视辩论后民调仍然领先,最后得到的选民票也比特朗普多287万张,但因为输了选举人票而败选。2016年的大选跟NBC对此前六次大选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辩论没有实际性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和投票结果。
虽然大选辩论对选民的投票意向起不到决定作用,但一般而言,参加电视辩论对于选民不太熟悉的候选人更有利一些。1960年,美国第一次向全国电视转播大选辩论,候选人肯尼迪崭露头角,口才和活力令选民耳目一新,而竞选对手尼克松已经做了八年副总统,大部分选民对他已经相当熟悉,电视辩论加分不多。
在历次电视辩论中,候选人出现口误和举止失当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1976年大选,格拉德·福特总统在跟吉米·卡特的辩论中,说苏联并不控制东欧;1992年大选,老布什总统跟克林顿辩论时,不耐烦地看表;2000年大选辩论,戈尔摇头叹息。候选人在辩论中一旦出现口误或举止失当,就会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但选民议论候选人的口误和举止是一会事儿,是否因为候选人口误或举止不当就改变投票意向是另外一回事。哈佛商学院和NBC的研究结果表明,大选辩论中的各种口误和举止不当对辩论前后的民调结果没有实质影响。
在历届总统大选中,电视辩论前后民调变化比较大的一次是1980年,里根对卡特总统在辩论中明显占上风。他的辩才和机智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尤其是围绕卡特任期内的经济萧条和伊朗人质事件提出一系列质问,被后来的政治评论家广为传颂:“扪心自问:你的处境是不是现在比四年前更好了?出门购物是不是比四年前更容易了?全国的失业率是比四年前高了还是低了?美国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受到尊重?”总统候选人辩论结束后,民调结果显示,里根从辩论前领先2%上升到领先5%。不过,这种变化幅度仍然在统计的误差范围之内。
大选辩论是重大媒体事件,媒体会尽量渲染它的影响力和重要性,进行大量报导,邀请各方面专家做大量分析评论。一些专家会在评论中有意无意夸大辩论对投票结果的影响。
总统竞选从党内初选开始到大选投票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受到无计其数的因素影响,大部分因素不在候选人的控制之内,比如说经济状况、国内外突发事件、本党议员或官员的丑闻等。候选人倡导各种施政目标,不但要照顾本党的传统、基本盘的倾向,还要尽量向中间选民的政策喜好靠拢——没有多数中间选民的支持,候选人赢不了大选。所以,在竞选过程中,表面看起来候选人有很大的主动权,但实际上能完全控制的事务并不多。一个候选人能做的就是尽量不犯错误,尤其是在电视辩论中避免犯低级错误。
因为语言障碍和文化隔阂,中文世界对大选辩论的方式和效果存在比美国民众更多的误解。不少人甚至把候选人电视辩论想象成随意狡辩,谁嗓门大、伶牙俐齿,谁威武获胜。这种想象跟现实相去甚远。实际上,总统候选人的电视辩论是一种戴着镣铐跳舞的游戏,主持人提出问题,由两位候选人分别回答和应答,对发言规则有严格规定,而且必须得到辩论双方预先同意。
在大选辩论中,主动攻击对手是民调落后的候选人被迫采用的策略。但这种做法副作用较大,因为中间选民一般不愿投票给言论过于负面的候选人。到了大选辩论时段,候选人真正要说服的是为数不多的还没确定把票投给谁的中间选民。这个群体是候选人辩论时针对的最重要的目标观众。候选人各自的选民基本盘雷打不动,即便候选人在台上裸奔,他们都会投他一票。但电视辩论可以说是投票前候选人争取中间选民的最后机会,尤其是争取摇摆州的中间选民,他们的每一票都可能是决定投票结果的关键一票。
川普善于激发观众热情,喜欢语出惊人,常用街头语言攻击对手。不过,面对全国观众与竞选对手同台辩论,跟开群众大会向热情的支持者发表演说不同:有不同的受众、不同的氛围、不同的目标,而且有主持人掌握提问、时间和节奏。到了辩论时段,尚未确定投票意向的中间选民本来已经不多,争取他们的选票更不容易。中间选民之所以是中间选民,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比两党的基本盘思考的更多,更能理性地看候选人的政策主张和性格。
选举是一场竞赛。人们看选举,就像看其他竞赛一样,盼望出现戏剧性场面。看拳击比赛,观众盼着自己喜欢的选手打出致命一拳,对手倒地不起,结束比赛。但现实世界中,大部分拳击赛都打满12个回合,靠计点算胜负。在中文世界的政治语境中,人们尤其爱好戏剧性,喜欢把政治斗争武侠化,盼望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在辩论会场出奇制胜,一锤定音。但想象是一回事,现实是另一回事。
昨晚的电视辩论贺锦丽明显占上风,这一点连很多支持川普的共和党人和媒体人都承认,双方表现差距太大,不在见仁见智的合理范围,没什么好争论的。但是不是像有些媒体人评论的那样,贺锦丽给了川普“致命一击”?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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