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口最多、最大的农业县 -- 湟中县,是青海省的粮仓,也是饿死人最多的县。可是群众不敢反抗。因为这个县的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安有芳,是推行左倾路线的急先锋。他在全县搞捕人比赛,哪个派出所捕人多,他就奖励、插红旗;哪个派出所捕人少,就批评,领导人受处分,给派出所插白旗。仅 1958 年 6 月,他根据省里提出的“将反革命捕光,枪支收光,案件破光”的“三光”指示和下达的捕人指标,提出“苦战六昼夜,捕人六百名”的口号。结果 6 天捕了 841 人,其中有通奸行为而被捕的 270 人,占总数 32% 。 1960 年 7 月 23 日,安有芳到上新庄公社检查工作,决定逮捕几十人。当派出所长念“犯罪嫌疑人”材料时,他睡着了,所长又不敢叫醒他,继续念,等他醒了,所长问:以上的人怎么处理?他迷迷糊糊,连声说“捕、捕、捕”,就这样,一晚他就决定逮捕 37 人。
1958 年 6 月 22 日,中共乐都县委向各乡、镇下达了一个详细的捕人计划指标,通过这个计划指标,让大家看看有多荒唐:“全县各类敌人的打击指标(捕人)总捕人数是 400 至 450 名。其中宗教人员 7 至 9 名,地富分子 80 至 85 名,反坏分子 95 至 100 名,敌伪军政官吏 70 至 80 名,五方面敌人(恶霸、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敌伪军政警宪人员 -- 笔者注) 30 至 35 名,管制分子 15 至 20 名,劳改释放犯、反革命家属 40 至 45 名,撤消管制分子 26 至 30 名,一贯道徒、巫婆神汉 30 至 36 名,开除机关、学校交社(会)管制监督生产的反坏分子 7 至 10 名。按乡镇分:碾伯镇捕 28 至 30 名,老鸦镇捕 15 至 17 名……宗教寺庙捕 7 至 10 名。时间要求:六月二十五日开始至七月十五日结束,六月二十五日先逮捕一批,七月三日至五日再捕一批,最后于七月十二日至十五日把所掌握的对象全部捕捉起来。”
这么详尽周密的捕人计划,堪称“一绝”。今天的年轻人会问,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不会吧!我要郑重告诉他们,这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荒唐事,在我们的共和国确确实实发生过。而且还不是一个地方发生过。
---尹曙生:大跃进时的“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