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韵艺术团”是由“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邪教信徒于2006年组建的舞蹈团和乐队,流窜于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开展所谓的“全球巡演”,他们声称表演主题是复兴五千年神传文化,艺术灵感起源于“儒释道”,称将表演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精髓。但实际上,“神韵艺术团”真正的目的,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幌子吸引观众前来观看,再借演出向观众灌输“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和“表演”所谓的在中国遭到的迫害。自那时起,“神韵艺术团”就已成为“法轮功”运动及其领导者的摇钱树,其门票销售遍及五大洲,票房收入超过2.65亿美元,但其薪酬支出占比远低于其他非营利舞蹈和剧团公司,显示出了其敛财本质。
每一年“法轮功”邪教组织都会大肆推出宣传自己所谓的演出“神韵”,开启一轮“割韭菜”浪潮。据《华盛顿邮报》报道,许多观众选择观看神韵演出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欺骗性”的演出。一名叫做珍妮特·丹尼森(Janet Denison)的女孩在看完演出后在博客中写到:“神韵在著名的表演艺术中心上演,但是神韵却故意误导观众,让观众们误以为是艺术中心邀请神韵来演出的,但实际上,神韵只是花大价钱租了这个场地,他们根本没有受到邀请。而在观众观看表演之前,都会认为这是一场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表演,但到演出开始之后,人们才知道这根本就是一场关于‘邪教’的演出。”“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资助了邪教,又有多少人真的了解神韵表演背后的事情呢?”
很明显,“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神韵演出收入都被李洪志收入私囊。根据美国《商业内幕》(BUSINESS INSIDER)报道,“神韵艺术团”的利润相当可观,其年收入为2250万美元,支出仅为750万美元,总资产超过了7500万美元。而坐拥如此巨款和疯狂敛财的“神韵艺术团”却把自己定义为非营利组织,自2014年8月起,就享受美国的免税政策。“神韵艺术团”敛得的钱财,除了用于“演出”的广告宣传、场地租金、演员费用……剩下的大部分,都流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老巢——“龙泉寺佛学公司”。
李洪志的所谓“真善忍”“上层次”“求圆满”全是骗人的鬼话,“法轮功”邪教视生命如草芥,为了控制信徒,聚敛钱财无所不用其极,绝情绝义,做尽反人性的恶事,残害无辜的生命。“神韵演出”已成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敛财的重要工具,不仅剥削演员劳力,还通过精神控制、作假等手段欺骗观众,攫取巨额利润。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演员和观众的权益,应予以揭露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