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山西大同强奸案】中出现的几大奇葩观点:
1.衣服没有完全撕破,说明女方有配合就不算强奸!
在某些中国人看来,“反抗不绝对,就是绝对不反抗”,非黑即白二极管。
2.处女膜没有破就是没插入,不算强奸!
在普遍缺少常识和基本法律意识的中国人看来,一审二审法院判强奸罪,连这点儿基本的构成要件都搞不明白😉。
3.订婚还强奸?这就是个笑话。
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父权社会当中,女人从没被当成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自然就更谈不上她们的人格与尊严,和她们身体与性的自主权。
但现在已经是2025年,大清早就亡了。别说订婚,就是结了婚,违背妇女意愿强迫发生性关系也是不可以的。
不,就是不。
一个女性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就应该被尊重。
顺便再提一下,未成年人即便说了同意,也照样是强奸。
至于很多中国普信男以为的“不要,就是要”,只能说,少看黄片保平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