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希望是真的,但是作为最关心澳洲加密货币政策的人之一,我觉得这个案例引起澳洲对加密货币政策转向的可能性小于10%。
我简单说一下这个案子的背景:
一名前联邦警察涉嫌在 2019 年盗取 81.6 枚比特币。
法庭辩护方主张:
比特币不是财产(property),只是信息,不能被偷。
法官 Michael O’Connell 裁定:
比特币更像“澳币”而非外币、股票或黄金,因此不构成应缴资本利得税的财产。
如果该裁决被上诉法院维持,可能导致过去数年对 BTC 征收的 CGT(资本利得税)无效,甚至要求 ATO(澳洲税务局)退税,金额高达 $10 亿澳元。
再往好了想:
催生立法改革或明确修法,ATO 和议会需重新界定 crypto 的法律地位也不是完全没可能。
However/然而 (重要的都在这个词后)
该判决在上诉中被维持并最终导致 ATO 大规模退税的可能性较低,Ai告诉我约为 20%-30%,但我个人觉得在10%以下 。
此案的原始性质是刑事盗窃案(联邦警察被指控盗取比特币),法院是在定性比特币是否属于“可被盗的财产”,涉及CGT(资本利得税)的讨论,属于附带影响(obiter dicta),不具有直接约束力。
更重要的是,这涉及到要ATO(国税局)吐钱出来,你见过貔貅吐钱吗?
此案若推动高院审理,将引发政策、财政、立法三方面利益协调,司法主动突破的可能性很小。
同理,国内也不是没有法院判比特币是资产,也不少人欢欣鼓舞拿来报道过,但跟加密在国内和阴沟里的老鼠的现状有什么联系吗?
一句话总结:
作为利好听听鼓舞一下士气是可以的,毕竟挑战了比特币的“资产定性”,引申出去还可以质疑整个加密资产税收逻辑的正当性。
但离通过,甚至澳洲开始跟迪拜一样加密友好?且等着吧,除非美国先大规模立法推进落地后,土澳才有可能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