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内部是有鄙视链的。比如我们刑警看不上治安、派出所、巡警之类的,经常会拿“只会抓嫖”来揶揄一个人能力不行。我在刑警七年,性工作者接触不少,但没有抓过一次嫖。
从中国法律的角度,卖淫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确实可抓;组织卖淫的老鸨、鸡头甚至已经触犯刑律。但为啥刑警普遍不主动查这种事呢?因为和杀人放火比起来,卖淫很难称得上罪,大部分站街女都是社会底层,活得本来就不容易。抓她们很容易,但很羞耻。对社会也难言益处。东莞倒下了,不代表中国社会道德好了。只不过砸了更多底层的饭碗而已。
一个刑警如果把抓嫖来充业绩,这会让同行耻笑——强者抽刀,理应向更强者。只有懦夫才会盯着底层软柿子。因为真正高价卖身、高价买春的,你敢抓吗。
我们为什么都厌恶城管?虽然他们严格说也是在执法?因为面对弱势群体的铁面,天然就让人厌恶,恃强凌弱这是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不起的事。
所以我想说的是什么呢?法律不一定都合理,执法也不一定要绝情。真正的执法者,不会用底层蝼蚁的血泪,来铺垫自己的功业。
那些嚷着对非法移民下死手的傻逼,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可悲又可怜的los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