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二医院两年间给罗帅宇转账40多万,资金最终流向护士长账户。
近日,实习医生罗帅宇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坠亡后,其家属在恢复的电脑数据中发现多笔转账记录及指向医院内部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举报材料,案件细节疑点重重,此事持续引发关注。湖南卫健委回应称:公安机关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仍在调查,会依法依规处理。
6月13日,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武杰律师@斯文败类W律师 发长文解读罗帅宇案关键点,以下为原文:
1. 异常转账与洗钱嫌疑
湘雅二医院两年内向实习医生罗帅宇转账40余万元(单笔最高3.66万元),名义为“劳务报酬”,但其月薪仅3000元,远超合理范畴。资金最终流向护士长账户。若资金系掩饰医疗腐败违法所得(如刘翔峰案中的受贿、过度医疗收益),相关操作人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 罗帅宇死亡疑点与人为干预
坠亡现场矛盾点:需翻越1米高墙+70cm孔洞,落点距楼7米(需极大初速度),现场有打斗痕迹、破碎眼镜及2.5万元现金。坠楼前短信异常:向同事发送“如果我明天没上班,把电脑文件交给纪委”。
若查明死亡非自杀,涉事人员可能因阻止举报而灭口,构成故意杀人;若利用职权报复举报人(如施压、威胁),可能涉嫌报复陷害罪。
3. 销毁证据与妨害司法
如医院删除罗帅宇电脑数据,并以签署“自杀协议”为条件归还遗物,网传院方拟1500万元回购证据等。以上行为如查证属实,则院方及相关人员可能涉嫌毁灭证据罪,而故意销毁电子证据链,符合“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要件;若涉及行贿掩盖事实,可能加重处罚。
4. 系统性医疗腐败责任
据报道,举报材料指向刘翔峰(已判刑)及更广泛违法网络,包括非法器官交易、伪造病历、过度医疗等。若医院管理层知情或参与,可能涉嫌包庇罪或滥用职权罪。但相关罪名的认定,必须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因果关系。如对罗帅宇坠亡问题,需通过尸检报告(家属因经济困难未做)、现场物证重建、通讯记录等,确认死亡是否与举报行为直接相关。
注:以上分析基于公开信息,最终需以联合调查组结论为准。(@新黄河 运营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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