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前几天说要考虑两周决定是否袭击伊朗,但昨天突然偷袭伊朗三处核设施,打伊朗一个措手不及。有人问,这次袭击是否符合美国总统的战争权限?
若单就《战争权力决议》规定的战争权限来看,总统需按程序获国会批准才能下令战争行动,但这个《决议》有很多漏洞,比如总统不宣战或不承认敌对行动。
特朗普发起的本次军事行动,与2020年斩首苏莱曼尼的军事行动高度相似,但依据的是《2002年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总统可以在未事先获得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发起军事行动。2001年和2002年的《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是为小布什总统开绿灯打击伊拉克,而伊拉克战争就是不宣而战。
后来2011年奥巴马未经国会允许也在叙利亚采取军事行动,最近一次是2024年1月12日拜登(虽然在等国会授权,但抢在国会授权下达之前也)下令突袭也门胡塞武装。但拜登此举被共和党指责是违反军事授权相关法律,尽管特朗普下令斩首苏莱曼尼的时候,共和党不见得反对。
也就是说,近几十年美国总统都在设法钻法律漏洞,要么不宣战,要么打完就跑,这样就省去国会跟总统斗争升级。这也注定了美国总统即使临时动用军事打击手段,也很难是长时间大规模作战,除非敌国攻击到美国本土,否则现在基本上不大可能复制伊拉克战争那种级别的军事行动。
所以不要以为美军袭击伊朗就是宣战行为,这取决于伊朗如何反应,如果伊朗反应过激要袭击美国本土(这种可能性极低),那么美国总统才是捡到枪了,那就更可以名正言顺发动对伊朗全面战争,而且不必宣战。但伊朗报复美军驻中东军事基地是很有可能的,接下来美国也可能再度升级军事打击行动,但派出地面部队作战的可能性仍然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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