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偶然看到王剑老师批评以色列和美国攻击伊朗的一个视频片段,他指出,这种对主权国家的军事打击,与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粗暴践踏,是破坏国际秩序的危险行为。
这番话让我陷入沉思,甚至感到惭愧。之前,我对以色列和美国进攻伊朗的军事行动持有一种功利主义视角——虽然方式不当,但如果能推翻一个我认为“邪恶”的政权,比如伊朗,也不失为“某种意义上的好事”。我曾默许这种强权逻辑,甚至在情绪上为之叫好。
可现在我意识到,这种立场,本身就是对规则的背叛。当我们容许以“正义”之名绕开国际秩序,只因目标看上去值得,那这个世界就会慢慢陷入无法协商、无法约束的丛林状态。今天是伊朗,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个“不被欢迎”的国家。而“看谁不顺眼就动手”的逻辑,终将反噬我们自己。
我仍然认为,伊朗政权充满极权与压迫,其体制与意识形态对地区乃至全球构成威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蛮力解决问题。世界如果失去了制度框架、失去了程序正义、失去了协商机制,那正义就会沦为强权的遮羞布。
解决伊朗问题,应该有更好的方式,比如通过联合国机制谴责之后,如果还不能解决,再进行武力拔除,而不是突然袭击。
以色列可以以牙还牙,但美国作为世界警察,应该有一个仲裁者的自觉。
我想起自己之前说过,解决国家问题,不要急功近利,要允许民主制度的“缓慢”。一辆高速奔驰的列车虽然让人热血沸腾,但也可能无情碾压平民百姓;而民主制度虽然不够痛快,永远在谈判、在妥协,却努力让每一个人都不被遗忘。
讽刺的是,在伊朗问题上,我一度也滑入了急功近利的思维。也许在面对某些“邪恶”的时候,我们更应该保持清醒,而不是交出对规则的信仰。解决伊朗,不靠蛮力,而靠智慧;改变一个国家,不靠轰炸,而靠理念的胜利、时间的力量,以及全人类共同建立的规则秩序。
这是一次迟到的反省。一日三省吾身,深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