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美国之音纽约演播室的一把空椅子和空演播室。后面是曼哈顿实景。应该是4年前我去试镜时随便拍下的。
3月14日,周五吧,下班回家,坐我隔壁的另外一位主持人习惯性地把自己的私人电脑留在了桌子上。然后,星期六,我们就突然不能再进这个演播室了。
解雇书上有一条:除非有新通知,不许接近联邦大楼。
俺老陈是良民,就听令吧。
问题是,这个该死的美国全球媒体署下令停发工资一个月后,仍然不许我们接近这个大楼。
现在是我所有的该还的官家东西,我所有的私人物品,全部无法取出。
这下倒好,人事部因为我东西没有还,拒绝给我发最后一张未休假折算工资。(没有休的近一个月病假全部作废)。
我留下的私人物品倒不是平日工作的必需品,那个同事就着急了,她的个人笔记本等着用呢。
昨天看到她给美国之音发出强硬信件:再不让我取私人东西,老娘去法院告你。
我没有去告状,耐心去信询问数次,答复是:不要去,侯着。
现在美国之音的官司无数,我都懒得去纪录了。
不知道美国之音这次一直这样拖着不让取回私人物品,会不会再吃官司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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